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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天长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天长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孙永进、徐保月、胡德林、李永标、吴义平、何开银、李宜良等二位市政府负责人和五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各相关评议工作小组关于各述职对象任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投票表决的形式,对上述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了表决,并提出了评议意见。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命。会议通过决定:任命胡明英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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