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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两院”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
会议讨论通过了《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两院”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
本《暂行办法》对市人大常委会信访交办工作的类别、程序以及信访督查督办工作作了明确规定。这对于规范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在信访事项方面的工作联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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