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天长市人大>>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正文内容
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南市区部分道路建设还贷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决定
天长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南市区部分道路建设还贷资金9000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为保证南市区部分道路建设需要和项目贷款本息的偿还,决定同意市财政在还款期内每年安排资金对天长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予以补贴,用于项目建设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还本付息,并将该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作者: 来源:
上一篇: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一…[ 04-30 ] 下一篇: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偿还天长市农村公路改…[ 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