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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7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评议方案,20106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孙光明所作的《天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第二评议工作小组的评议调查报告、市审计局的专项审计报告,现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会议认为,本届以来,市安监局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2007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保持了平稳态势,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滁州市下达的指标以内,安监局自身监督管理的三大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会议指出,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安全生产投入欠帐较多,建设项目还没有做到“三同时”;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少数员工缺少岗前培训,自我保护、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较低;监督安全生产的人员少、装备差;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较弱,与承担的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等。

会议要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针对存在问题与不足,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整改。

1、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定期举办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培训班,经常开展企业安全员的培训工作,并督促他们培训本企业职工,使每个职工都能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规范;要组织好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使各类特种设备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有效运行。

2、强化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认真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一是落实安全生产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检查督促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是注重解决部分企业专兼职安全员有名无实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镇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不健全,以及相关人员无执法资格等问题;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查找并消除事故隐患;四是加强对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完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做好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安监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感,提高凝聚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非法经营。要与消防等单位定期联系,及时发现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4、高度重视专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及时向政府报告,落实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等必要的专项经费。

以上评议意见的研究落实情况,请及时反馈,并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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