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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市十四届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广大代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比较关注以及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议案与建议。这些议案和建议在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下,办理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推动了全市的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为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质量,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下列单位为“市十四届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希望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继续在提高办理的“按时办结率、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上下功夫,以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把今后的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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