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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举行
会议听取了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陈宝全所作的关于人事安排情况的说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主任李明赋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史法勇、曹乐平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王凯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会议通过决定,接受张广斌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副院长王凯代理院长职务。
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陈宝全,天长街道人大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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