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天长市人大>> 新闻中心>> 人大要闻>>正文内容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
目前,天长现有批准登记宗教活动场所67个,备案教职人员400余人。自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加强条例宣传,健全“三级”工作网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维护了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天长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认为工作扎实,亮点很多,经验很好,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中实际,表示要认真加以梳理和总结。秦刚昌指出,要加强《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坚持依法办事,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强化工作网络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作者: 来源:
上一篇:省人大工作研究会来我市调研农业现代化发展情况[ 04-27 ] 下一篇: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次主任会议[ 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