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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2月28日天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天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3日至7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天长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天长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天长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议天长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天长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天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天长市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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