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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0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振文讲话

视察市公安局交通指挥室

座谈会现场

 

719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振文,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邓金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友军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视察了市区交通“机非分离”管理、西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交警路面规范化执法、交通指挥室科技勤务等方面的情况。之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吴振文对我市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道路交通安全法》,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宣传,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机动车驾乘人员、农村群众、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新闻媒体、以案释法等方式,增强宣传的深入性、广泛性、互动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加大投入,提升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努力解决机动车快速增长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之间的矛盾。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尽快做好西城区交通信号灯设置、道路绿化开口整治等工作。三是加强管理,提高执法力度和水平。公安、公路、交通等执法部门要统筹协同,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管理水平和依法服务水平。

张友军表示,将认真按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切实贯彻实施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公室 王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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