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您现在的位置:天长市人大>>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正文内容

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2019828日天长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共天长市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大机关机构编制的通知》(天办〔2019〕64号),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同时根据职责调整,将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