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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马文武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15日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马文武、王开田、王友仁、叶晓东、吴九云、张长浩提出辞去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马文武、王开田、王友仁、叶晓东、吴九云、张长浩辞去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马文武、王开田、王友仁、叶晓东、吴九云、张长浩的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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