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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6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宏生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二级调研员邓金文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宝龙世家项目工地、吾悦广场、荣浩集团天长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默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地,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汇报,重点检查了建筑工地、生产车间的安全设施等问题,并将查出的问题现场反馈给企业。
张宏生在检查中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企业要全面贯彻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责任要到位,企业负责人要带头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要到位,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制度,提升人员素质能力,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管理要到位,推进和落实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应急能力要到位,要扎实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处置水平,增强应急实战能力;隐患整改要到位,树牢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意识,切实做到整改标准不打折扣,确保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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