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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世田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29日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到龄退休,陈世田提出辞去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世田辞职的请求,报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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