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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来天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检查
5月15日,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广友带队来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检查。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宏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金友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天长市非遗展示馆、万寿镇汊河老街非遗传承项目、冶山镇天官画保护传承中心,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市非遗传承项目历史背景、发展历程、传承保护等情况。
检查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担当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历史责任,把非遗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要依法加大现有非遗保护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健全非遗保护工作机制,不断采取措施,做好保护传承,丰富地方传统文化内涵,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色添彩;要注重传承创新,合理开发,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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