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天长市人大>>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正文内容
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广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25日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挂职期满,王广志提出辞去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广志辞职的请求,报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作者: 来源:
上一篇: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07-26 ] 下一篇: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一)[ 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