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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7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宏生主持召开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金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继安、王信民、俞树彬出席会议,副市长何世乐,市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环保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市重点工程管理处、市农业农村局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部分滁州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接受杜永冰辞去天长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讨论确定了市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时间和建议议程;讨论通过了市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建议名单。
张宏生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保障《环保法》在我市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协同并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
张宏生强调,被评议单位要扎实推进评议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接受评议的各位代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理论学习,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不断增强履职实效,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市人民法院及被评议法官要充分运用好评议成果,做好评议整改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服务意识,提高办案质量,树立良好形象,自觉维护司法公信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制需求。要从严、过细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