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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

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宏生主持召开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继安、王信民、俞树彬、徐家林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钰,市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孙俊杰为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宏生为孙俊杰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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