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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市委关于市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我市市、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拟分六个阶段进行,现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市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
1、召开全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并进行有关业务知识培训。
2、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①讨论通过关于市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的决定;②任命市、乡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3、召开市选举委员会会议:①学习选举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②讨论通过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③讨论通过市直选举工作系统组成单位划分方案。
4、召开市直各系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市直单位的代表选举工作,提出各系统选举工作组人员名单,报市选举委员会。
5、集中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划分选区与分配代表名额阶段(2006年10月21至31日)
1、召开市选举委员会会议:①研究市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②任命街道、市直各系统选举工作组组成人员。
2、划分选区。
3、向选区分配代表名额。
4、成立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选区内划分若干选民小组,并由选民推选组长、副组长。
5、各选举工作机构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三、选民登记阶段(
1、按选区登记选民。
2、核对选民登记情况,审查选民资格。
3、公布选民名单,同时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选民名单于选举日20日前公布)。
4、分片分系统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听取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布置推荐、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
5、召开市选举委员会会议,听取选举办公室关于全市选民登记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推荐到基层选举的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
四、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
1、选举委员会向选区推荐下放到基层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单。
2、政党、团体和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3、各选区对提名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汇总,报乡镇选举委员会或街道、市直各系统选举工作组审核后,按选区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15日前公布)。
4、各选区按选民小组酝酿、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并将正式候选人名单报乡镇选举委员会或街道、市直各系统选举工作组。
5、乡镇选举委员会和街道、市直各系统选举工作组对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审核后进行公布,同时再次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5日前公布)。
6、介绍候选人情况。
7、对选民名单进行复查,公布选民补正榜。
五、投票选举代表阶段(
1、分片分系统召开会议,听取关于推荐、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情况。
2、召开市选举委员会会议,听取各片、各系统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选举代表工作。
3、召开全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布置下一阶段代表选举工作。
4 、发布选举公告。
5、布置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准备好流动票箱,推选监计票工作人员,分发选票。
6、投票选举市、乡人大代表,选举日为
7、公布选举结果。
8、召开市选举委员会会议,听取选举办公室关于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总结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选举委员会的工作。
六、召开市、乡人代会阶段(2007年1月上旬至2月上旬)
1、研究部署召开新的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工作。
2、筹备召开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3、撰写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填报选举工作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