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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09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2008926-27日,天长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文化局局长孙启智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几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发展,文化部门积极主动,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一是通过财政投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使文化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二是克服困难,坚持阵地活动经常化、节日活动制度化、社区活动特色化,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比较丰富;三是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群众反映强烈的网吧、游戏厅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净化广大青少年成长的人文环境;四是文博工作切实加强。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由于多年来文化工作欠帐较多,随着社会公众对文化需求的日益提高,我市的文化发展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已不相适应。一是文化基础设施落后,不能满足广大群众文化活动的基本需求。二是文化人才匮乏,文化场馆特别是市文化馆已不能有效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三是财政投入不足,大部分镇未将文化事业经费纳入预算,难以保证文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文化工作发展不平衡,群众文化活动有待进一步提高水平,丰富内容。五是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比较粗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加快推进我市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提升文化软实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工作领导。要把发展文化事业放在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文化工作的汇报,制定全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重视文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文化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要对各级文化场馆建设要提出具体要求,进行量化管理,使全市文化工作有方向、有标准;要建立文化事业发展的激励机制,鼓励文化事业产业化,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大力加强文化阵地建设。要抓紧规划和建设一个能够代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志性文化广场,以满足广大市民文化活动的需求;尽快启动市图书大楼建设,同时增加图书馆的馆藏数量、质量;新开发的住宅小区要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文化活动场所;各镇至少要有一个文化会堂,并对境内的文化资源进行整合利用;重视城乡社区文化活动室等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文化活动载体的重要作用。

3、高度重视文化队伍建设。要抓好现有人才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对现有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他们更新理念,提高素质,增强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要采取措施选聘、引进一批专业人才,以防止文化人才出现断档现象;要在人事编制等方面给予优秀文化人才提供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4、加大对文化工作的投入。市财政要加大对文化事业发展年度预算;要出台关于镇级财政对文化经费投入的硬性规定,确保得到应有的保障;要积极鼓励社会捐赠和投入,形成多元化的文化事业投资格局。认真研究解决市文化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解决文管办人员的编制和执法主体不合法的问题。

5、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要组织好节庆和重大文化活动,创新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加强馆藏文物管理、维护与利用,注重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挖掘和整理,努力整合我市文化资源,打造文化品牌,发挥好文化的特殊功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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