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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市十四届人大第十二次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的职业教育有了较快发展。一是市政府确立了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地位,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社会各界重视职业教育的氛围正逐步形成;二是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师资队伍建设有了新的进展,职业教育的基础进一步夯实;三是办学渠道不断拓宽,重点专业建设不断加强,职业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逐步显现。四是政府对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职业教育现状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职教事业发展仍然面临诸多难题。一是普通高中招生规模过大,导致职业学校生源不足,目前在校生3:7的职普比例与国家规定的1:1的标准差距较大。二是经费投入仍然不足,成为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瓶颈。三是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办学规模效应难以发挥。四是 “双师型”教师比重仍然偏低,直接影响职业教育的教学、实训效果。五是劳动就业准入制度未能很好落实,对职校学生就业形成了一定的干扰和冲击。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不断将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领导,深入宣传,提高社会认同感。职教工作领导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和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加快职教大道的建设进度,确保明年秋季招生前完工通车。要统筹招生管理,促进职普比例趋于合理。要把“阳光工程”培训计划分解到各镇,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要强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形成全社会支持、重视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要整合职教资源,提高办学效益。要树立职教工作全市一盘棋的理念,做大做强骨干职业学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工商职高与职教中心的资源进行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打破行业界限,对规模偏小,专业重复,办学条件简陋的学校予以撤并。通过调整,使职业教育规模扩大,特色增强,效益提高,最大程度上实现师资、设备、管理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充分利用职教中心国家重点职业学校的品牌和人才、基地优势,使我市的职业教育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要多措并举,确保投入到位。要建立稳定的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多措并举的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足额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预算经费、生均事业费并做到逐步增长,适当安排职校学生的实训费,保证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要把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向上争取职教项目经费;督促企业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职工培训经费;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与企业、外校联合办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职教事业发展,弥补不足,增添后劲。
四要推进教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职业学校要树立自我发展意识,在政府的扶持下,从教育教学质量着手,突出实践性教学,以畅通出口带动进口畅通,形成招生就业的良性循环。树立市场意识,做好市场调查和预测,根据我市及周边大企业的产业特点,及时调整专业,精心设置专业,做到“围绕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建立固定的人才供求渠道。树立“品牌”意识,打造特色专业,重视涉农专业的建设,增强竞争力。继续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有效途径,推行“顶岗实习”模式。定期举办各类职业技能比赛,为学生提供展示能力的平台。进一步增强“阳光工程”培训、就业再就业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实效。
五要强化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制定职业教育人才发展计划。出台优惠政策,延揽外来人才;通过“走出去”提高现有教师素质;根据专业需要,面向社会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一支兼职教师队伍:努力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满足教学需要。
六要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认真执行《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实现培训就业对接。教育部门与劳动保障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以方便学生和提高技能为原则,做好学历证书与资格证书之间的衔接,为毕业生顺利就业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