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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5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计划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下列专项工作报告:

1、关于我市2009年财政预算具体安排情况的报告;

2、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关于2008年市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4、关于我市200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关于2009年上半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关于2009年市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7、关于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8、关于我市实施《科技进步法》情况的报告;

9、关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

10、关于我市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11、关于我市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12、关于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现予公布

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3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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