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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7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2010629,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兆宏所作的《关于我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在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市基层医改工作宣传到位,方案完备,操作规范,成效明显。主要表现为:实现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公益性回归,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实行全员聘用、因事设岗的人事制度改革;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结构得到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广大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功能明显增强;国家的基本药物制度得到很好的落实,有效地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会议指出,我市基层医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因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业务收入下降,不少卫生院经费运转偏紧,先期负债无力偿还,房屋维修、设备更新、人员培训等经费也无从着落。二是人员编制减少,医疗机构布点过多,造成部分卫生院人手不足,既影响服务质量,也成为医疗事故发生的隐患。三是部分经验丰富、水平较高的医务人员特别是中医药人员因年龄因素被分流,年轻医技人员中骨干力量普遍缺乏,基层医疗技术力量更显不足。四是“基本药物”品种偏少,给群众治病带来不便。五是村医收入低、缺乏社会保障,致使后继乏人,“网底”稳定面临挑战。

为深入做好基层医改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改工作的宣传和领导。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使党和政府这一惠民政策深入民心。要认真总结我市医改工作的经验,对本级政府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政策支持。要继续深入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基层医疗机构因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导致的资金缺口,应通过公共财政这一渠道给予补助,确保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乡镇除基层卫生院人员的基本工资及正常的运转经费外,对必要的基本建设、设备更新、人员培训等经费,各级财政也应采取措施予以保障。要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债务化解规划和方案,逐步减轻其压力。

3、进一步重视人才培养。要制订和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发展规划,形式多样地对现有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使每所卫生院都拥有必要的业务技术骨干,“全科医生”的比例在较短时期内有较大提高。要进一步树立“以防为主”的观念,加强对威胁人民健康的疾病的监控。要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从根本上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及网点要有布局调整的规划,对技术力量不足、业务量低和群众信任度低的分院或门诊部,要逐步进行撤并或转制,集中力量推进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医疗卫生事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设立非公医疗机构。进一步发挥我市中医药优势,重视中医药在基层医疗工作中的运用、继承和创新。

5、提高村医待遇,切实维护网底安全。村卫生室是我国卫生工作的“网底”,承担着大量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针对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给村医带来的实际困难,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上级按我市实际农业人口拨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另一方面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切实提高村医收入标准。要积极向上反映村医队伍的真实状况,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改革的进程,维护村医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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