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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天长市看守所迁建项目建设还贷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8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天长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天长市看守所迁建项目建设还贷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为保证天长市看守所建设需要和项目贷款2500万资金本息的偿还,决定同意市财政在还款期内每年安排资金对天长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予以补贴,其中2011年安排项目资金1000万元,2012年安排15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和向安徽天长农村合作银行还本付息,并将该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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