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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6月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调研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金文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市人武部、奔牛场站轰炸靶场以及郜山雷达部队等地,实地调研我市近年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基本情况和主要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天长市认真贯彻落实《军事设施保护法》,把军事设施建设和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初步形成了经济建设和军事建设和保护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一是坚持四个纳入,即把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岗位目标管理考评范围、纳入双拥创建工作内容。二是注重建管结合,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主任的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加强对军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

邓金文在调研中强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作为国防长期性工作,关系到国防建设的长远发展。下一步,一是要加大宣传和普及的力度,把军事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作为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军事设施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法律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公民和社会组织保护军事设施的自觉性,形成“人人保护军事设施,全民参与国防建设”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实施力度,健全完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军地协商机制,切实把法律规定的所有条款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三是在贯彻实施过程中要善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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