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天长市人大>> 新闻中心>> 决议决定>>正文内容
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定
(2018年8月31日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潘中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长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结合市审计局局长张小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长市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天长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提出的《关于天长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天长市2017年财政决算。
作者: 来源:
上一篇: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长市空间规划(2017…[ 06-29 ] 下一篇: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 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