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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天长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的决定

2020110日天长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天长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天长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于2020118日至21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为:

听取和审议天长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议天长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天长市2019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议天长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

听取和审议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天长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通过关于设立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通过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选举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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