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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意见和批评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22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第 1号)事由:建议尽快制定城市防洪规划,加大对城市排涝设施的投入,理顺市区排涝站的管理关系。
  建议: 1、政府要加大投入,彻底更新城防机站的机械、电力设备,确保机械在汛期能够正常运转。2、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将城区排涝站归口有关责任单位管理,城市防汛任务要同职能部门职责挂勾。3、尽快制定城防规划,加速大城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洪防大汛的安全水平和能力。
  (第 2号)事由:建议加大对房地产开发管理力度。
  建议:加大对土地市场管理,不允许个人、机关单位利用存量土地搞开发和变相开发。2、各单位土地,包括破产企业土地,由政府实行统一收购,统一对外拍卖。用土地房产收购款来解决破产企业三金和债务。
  (第 3号)事由:建议对建设东路八巷水泥路面及下水道进行改造。
  建议:市政府要质成相关部门拿出方案,对建设东路八巷水泥路面及下水道进行改造。
  (第 4号)事由:要求2005年修好园林路 —护国寺之间的断头路。
  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2005年集中精力,将这段路修成水泥路面。
  (第 5号)事由:关于城市路网沿线架空线路实行地埋方式的建议。
  建议:一是在城市建设中,尤其是对新建城区的道路沿线、居民小区各种线路的铺设实行地埋方式。二是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利用3—5年的时间,对老城区的各种架空线路进行整合,转入地埋
  (第 6号)事由:关于修通天长万寿北路经城南祝涧村至万寿乡中校村油路的建议
  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能更多地关心万寿的经济发展,为万寿和城南老百姓的交通提供便利,早日修通这段城乡接壤的柏油路。
  (第7号)事由:关于尽快修复界牌到仁和镇的黑色路面,确保畅通的建议。
  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2005年交通部门要予以立项,并尽快修复这段油路,确保畅通。
  (第 8号)事由:关于铺设郑集—冶山油路的建议。
  建议:1、基础设施配套,路面拓宽,取土场、水源等工作由镇政府投入。2、请市政府申请列入省国债项目或通达工程,并加快建设。
  (第 9号)事由:关于万寿—芦龙—关塘乡际公路建设管理的建议。
  建议:1、将该路段列入市乡公路维护管理;2、纳入农村公路建设的国债项目或通达工程计划。
  (第10号)事由:要求将新街—郑集公路建设安排立项的建议。
  建议:将新街—川桥水库—郑集的道路建设作出安排规划,争取在2006年立项施工。
  (第11号)事由:建议重新铺设天冶路长兴集镇至冶山铁矿段的路面。
  建议:市政府将此路段纳入全市县乡油路国债项目和通达工程建设规划,争取在2005年底重新铺设天冶路长兴集镇至冶山铁矿段的路面。
  (第 12号)事由:关于修复旧205国道的建议。
  建议: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筹集资金,逐步给予解决,尤其要首先考虑解决几处街道路面的修复问题。
  (第 13号)事由:关于加强市乡油路管护工作,从源头上彻底整治超载超重车辆的建议。
  建议:有关部门要综合整治,尤其是对运载砂石车辆的整治,避免扯皮、推诿,从源头上(比如采石矿、沙矿等)限载、限吨位,发现超载后严肃处理。
  (第14号)事由:关于重建官桥大桥的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要到现场查看,拿出具体实施方案重建这座大桥。
  (第15号)事由:建议更换何庄三叉路口路识标牌。
  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将何庄三叉路口交通路牌更换成醒目的“新街”字样。
  (第16号)事由:关于要求降低公益性事业电价的建议。
  建议:从实际出发,考虑到公益性和经营性区别,根据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电价。
  (第17号)事由:关于缩小城乡供电价格差别的建议。
  建议:请供电部门缩小城乡供电价格差别。
  (第18号)事由:关于建设郑集镇3.5万千伏变电所的建议。
  建议:争取电改资金,加快高压线、低压线电路改造,完善台区配套,尽快建设3.5万千伏变电所。
  (第19号)事由:建议对市区烧烤摊点进行规划管理。
  建议: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取缔主街道上的烧烤摊点。
  (第20号)事由:建议对市区“牛皮癣”进行集中整治。
  内容:在市区乃至集镇,到处可见办证、维修等小广告,严重破坏了城市整体美观和证件管理秩序,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却无可奈何,而有权管的又不管。
  建议:公安部门要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整治“牛皮癣”行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机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第21号)事由:搞好市西城开发区建设。
  建议:1、开发区径四路南段变电所的新路与村老路交接处损毁严重,人车无法通行,建议修复;2、搞好园区绿化,营造投资环境;3、搞好开发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特别是西湖小学周边车辆混杂,应下大气力 整治,以保证学生安全。
  (第22号)事由:建议市政府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落实社区居委会成员待遇问题。
  建议:市政府能够从关心基层干部出发,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解决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资待遇,以有利于我市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23号)事由: 关于解决乡镇工业经济指导站人员工资问题的建议。
  建议:市政府能够将其纳入财政预算,解决他们的工资问题,使他们能够安心为我市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第24号)事由: 关于加大对重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
  建议: 1、对重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建立合理财政体制,增加留成比例。2、积极争取上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重点乡镇给予重点投入,提高我市城镇化水平,为我市招商引资建好平台。
  (第25号)事由:关于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村干工资待遇的建议。
  建议:1、提高村干工资待遇。村干工资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进行适当调整。2、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由于取消了三提五统和农业税附加,村级经济没有了收入来源,乡镇财政也较困难,靠村镇两级解决村干工资已非常困难,因此加大村干工资转移支付力度是解决村干工资来源的主要途径。
   
  (第26号)事由:关于合理考虑村、组干部工资转移支付问题
  建议:对村、组干部工资的转移支付应充分考虑乡镇的规模和村、队干部的工资水平,不能完全依照现行的村、队数量,以解除并村、并队的后顾之忧。
   
  (第27号)事由:建议将乡镇的街道居委会干部报酬纳入农村村干部报酬转移支付范围,以及全市统一村干部工资报酬标准,并相应提高现有待遇。
  建议:1、把乡镇街道居委会干部工资列入转移支付范围;2、统一各乡镇村干工资标准;3、提高标准。
   
  (第 28号)事由:建议将“五保户”供养经费,统一列入财政预算转移支付。
  建议:市政府应将凡符合“五保”条件的“五保”老人的全部供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拨款。
   
  (第29号)事由:关于“从优待警”的建议。
  建议:在市财政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同步增长公安经费,或者列出专项资金以及在其它方面,给予干警大力帮助,从优待警。
   
  (第30号)事由:关于将龙岗抗大八分校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建议。
  建议:市政府能够重视此事,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加大对龙岗抗大八分校和古民居旅游保护的开发力度,使龙岗抗大八分校成为天长市重要的旅游胜地。
   
  (第31号)事由:关于对全市所有企业及时足额征收“三金”,彻底解决职工生活、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问题的建议。
  建议: 1、加大养老、失业金,特别要加大医疗保险金征缴力度。在全市企业全面推行医疗保险,对有能力而拖欠“三金”的企业,要采取果断强硬措施,必要时加大对企业审计力度,确保“三金”征缴。对无力交纳“三金”的企业,政府要通过其主管部门加强对其资产监控,防止资产逐年流失。2、政府应将那些无法经营企业的资产包括土地予以统一回收,统一进行公开拍卖,在统一支付补偿金后,优先补足“三金”,做到全市一盘棋。
   
  (第32号)事由:关于强行筹集民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建议。
  建议:1、由地税局强行代征;2、企业与职工按规定承担;3、通过多种途径宣传,通过公众媒体公布征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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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号)事由:关于进一步加大教育体制改革力度的建议。

建议:“长痛不如短痛”,市委、市政府要质成教育主管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加大对教育体制改革的力度,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第34号)事由:关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的建议。

建议1、政府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

2、农村学校由于生源等问题,规模不大,师资配备应适当放宽;

3、加快布局调整步伐,市教育局要加以指导,统筹考虑。

 

(第35号)事由:关于20022003年大专生聘用问题的建议。

建议:建议逐步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适当解决“三金”问题,让他们能安心教学,为天长的教育事业出一份力。

 

(第36号)事由:关于稳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的建议。

建议 市里在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进行布局调整时,不能单一强调速度,搞一刀切,要在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学生交通安全、就餐安全等措施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

 

(第37号)事由:进一步整合市区现有的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天长四中在巩固“两基”中的作用。

建议1 将市区二中、炳辉的初中逐步萎缩,集中优势发展高中教育。

2、将天长四中收归市管,承担市区招生任务,这样以利于我市初中教育与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第38号)事由:关于增加城市教育附加对市区建东等小学投入的建议。

建议 我市城市教育附加对市区学校的投入能够考虑到建东小学的特殊情况,逐年加大投入,以切实帮助学校尽快从债务危机中解脱出来,集中力量搞好教学工作。

 

 

(第39号)事由 关于要重视王店中学并给新街中学后学生食宿安全的建议。

建议 市政府能考虑到新街、王店两所学校合并后的难度,给予一定的支持和投入,帮助学校解决目前面临的困难。

 

(第40号)事由:建议设立无主伤病员急诊救治专项基金。

建议:建立专项基金, 遇有无主伤、病员的医疗费用,可采取医院先垫付,再向政府指定管理此项基金的(民政)部门报告,经审核后报销。为防止医疗单位乱支出,也可采用8(基金)2(医院)比例分担,这样既解决问题,也限制医院支出,对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大有裨益。

 

(第41号)事由 关于解决农村合作医疗药价各地不一问题的建议。

建议 市医药卫生主管部门、市农村医保中心、物价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医药领域改革的力度,加强监督,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趋合理、完善,使群众有一个良好的就医用药环境。

 

(第42号)事由:建议加大对我事文体事业的投入,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建议 市政府加大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财政投入,设法筹资建设一流图书馆,丰富藏书,早日建成青少年活动中心和体育中心,建设市民休闲广场,杜绝“黄、赌、毒”现象,让健康、先进的文化占领阵地。有关部门及中小学应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的放映工作,让少年儿童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43号)事由:关于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的建议。

建议:市政府根据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使乡镇难以独立完成的水利工程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扶持,以保证农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正常进行。

(第44号)事由:建议加大对高岗乡镇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

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高岗乡镇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对老损设备予以更新。

 

(第45号)事由:关于加强对河道、堤防等水利设施管理的建议。

建议1、加大水法、防洪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2、成立管理机构,明确区域责任。3、投入专项经费,设立专人管理。4、加大执法力度。5、实行定期检查,列入工作考核。

(第46号)事由:关于要求市政府安排龙桥河清淤工程的建议。

建议:市政府将该工程列为2005年水利重点工程项目,给予资金扶持,以确保遇涝能排,遇旱能溢,造福沿河三个乡镇的人民。

(第47号)事由:关于对芦龙、万寿两乡大观圩堤防进行加固的建议。

建议 建议市政府尽早拿出方案、搞好协调、安排加固。

(第48号)事由:建议在全市农田水利建设中改挖塘为“清塘”。

建议 各级领导要转变观念,在每年冬春修时要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进行动员布置,并作为一项任务进行安排,统一布置,统一动员,统一考核,全市推进,形成气候。

(第49号)事由:关于化解村级债务的建议。

建议1、上级部门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收欠力度,从源头上解决。2、采用增加对村级转移支付,化解村级债务。

(第50号)事由:关于有效化解村级债务的建议。

建议1、市委、市政府出台政策,对村级债务比较大、矛盾比较多的村进行扶持。2、如果该村债务是由兴办集体公益事业造成的,应该允许该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向农民筹资来化解债务。3、对村欠银行、信用社的债务,由政府出面进行协调减免。4、允许各村对以往农户所欠的农业税尾欠和“三提五统”尾欠继续进行收取。5、在市财政能力许可范围内,加大对债务村的支持力度。

(第51号)事由:关于重视农村调田问题。

建议1、市委、市政府应派人下去调研,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政策来化解农村调田的矛盾。2、对人田矛盾比较大的地方,在土地承包大稳定的前提下,允许进行小部分调整。

(第 52号)事由:关于化解农村土地调整的矛盾。

建议:政府应针对这目前突出的农村土地调整矛盾,出台相关政策,便于镇村两级在处理这方面矛盾时,做到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化解人口进出与土地调整之间的矛盾。

(第53号)事由:建议粮种补贴应需直补农民,勿以种子等实物替代。

建议 粮种补贴不应用实物替代,而应将钱直接给农民。

(第54号)事由:关于对两场一公司实行改制的建议。

建议 1、市政府批准变卖100亩地,建立农民工人及退休工人养老基金,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2、市政府给政策,将农民工人与场部人员分离,农民工人承包土地、自主生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请求政策支持将两场一公司进行清产核资,按股份形式运作,合并组建成一个大的股份制种业集团,种业集团严格按市场规律运行管理,参与市场竞争。

(第55号)事由: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农民自觉履行义务。

建议1、结合普法,对农民加大履行义务的宣传。2、切实化解村级债务、减轻乡村负担,对过去农民欠缴的合理负担要依法征收。3、农民教育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形成一个强大舆论氛围和舆论攻势,实行上下结合,教育与强行相结合,提高农民履行义务、承担合理负担的自觉性。

(第56号)事由: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村组群防群治工作的建议。

建议1、建立乡村群防群治网络,公安部门予以指导、协调;

2、财政予以一定资金支持,解决办公经费;

3、村组筹集资金,经人代会讨论并形成决议:人均10元、户均20元,解决有人打更值班等问题。

(第57号)事由:关于增设交通安全标志的建议。

建议1、交通和公路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观念,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处处为人民的安全着想,把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要对所有管辖范围内的交通叉道口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哪些地方需设标志的情况弄清楚,以便统一规划安排。

3、对需要设立交通标志的地方,要尽快设立,以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交通安全。

 

(第58号)事由:进一步重度残疾人工作,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建议:从福利企业退税中提取一定比例,以乡镇统筹,解决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及治病费用,使他们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第59号)事由:建议提高市社会福利院院民生活标准。

建议:建议提高市社会福利院院民生活标准

 

(第60号)事由希望全社会都能关注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建议:在市郊交通便利处建一座老年公寓,给老年人集中居住。公寓的征地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建议政府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可以引进私营企业自主投资建设。公寓可收取一定费用,办一些经济实体,增加收入,这样可使老年人集中生活、相互照应,过个健康幸福的晚年。

(第61号)事由:关于强化信访工作的建议。

建议1、市委、人大、政府成立信访综合办事机构,减少信访处理环节,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

2、要加强对信访条例(新)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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