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天长市人大>> 资料中心>> 资料中心>>正文内容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顾世平在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10月9 日)
这次全市人大工作会议,是市委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9号文件以及全省和滁州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人大工作的经验,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领导,更好地发挥各级人大作用,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刚才,会议听取了五位同志的发言,他们围绕会议主题,分别从各自不同的角度,交流了很好的工作经验和体会;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先进人大工作者、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市人大代表,这对于全面推进全市人大工作将会起到良好的激励、促进作用。
本届以来,我市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不断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各级人大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1、监督工作扎实有效。紧紧抓住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督范围,有力地保证了宪法和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一是认真听取审议政府、“两院”工作报告,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两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15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及专项报告27项。为了加强对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审查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安排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预算执行和年度决算情况,听取相关的审计报告。对政府重大的经济活动和重要工作进行专题审议。如工业经济运行、财政预算执行、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劳动和社会保障、“三农”工作、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市容管理等,在鼓励加压、营造氛围的同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事关全市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对此项工作开展调研,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经过不断调整,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市运行日趋完善,深受农民欢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关注,建议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解决这一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空白点”,前不久,市政府专门下发了相关政策性文件,受到城镇职工的普遍欢迎。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对村庄规划工作予以高度关注,深入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和考察活动,对市政府出台《村庄规划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村庄规划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加强执法检查监督,促进法律法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先后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12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2003年“非典”防控形势刚刚好转,市人大常委会就组织了《固废法》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当时市区垃圾中转都在露天堆放,危害较多,市人大常委会随即提出建设垃圾中转站的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经过努力,很快建立了两座封闭压缩式垃圾中转站。2004年,全市人大上下联动,开展了土地“两法一条例”的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讨论,向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建议,受到高度重视,为前不久通过的《安徽省实施<土地承包法>办法》提供了基层的情况和积极的建议。三是述职评议工作不断深化,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18名“一府两院”组成人员进行了述职评议,其中副市长4名,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12名,“两院”副职各1名。在述职评议工作中,采取以常委会票决的方式决定述职评议对象,加强评议的前期调研工作,扩大人大代表参与面,注重将评议的落脚点放在整改阶段,帮助参加述职的同志增强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法治意识,有效加强和改进了自身工作。四是司法监督和信访工作不断加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两年多来,共接受司法机关备案案件近300件,都及时进行了审阅,并对其中一些案件通过调阅卷宗、询问等方式进行监督。重点开展了对人民法院审结案件执行、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的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使这两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新进展。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开展了专项调研和视察活动,有效推动了我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重从信访渠道加强监督,两年多来,市人大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51件次,做到有访必接,规范办理,加强督办,推动落实,依法帮助一部分群众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2、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两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适时做出相关决议、决定,提高了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程度。每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都要根据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框架,在认真审查的基础上,决定批准市级财政的具体安排方案,下半年还要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对政府预算调整工作进行审查,并决定批准调整方案,使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工作不断得到规范;与此同时,积极推行部门预算,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同级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有效维护了预算工作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为了体现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法制性,2003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在认真听取市政府有关说明的基础上,表决通过了《关于审查同意天长市总体规划修编方案的决定》,这对于我市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城市规划工作,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3、人事任免工作逐步规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党委推荐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人员的有机统一,修订了《天长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命的人员,统一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发言的做法,其中对“两院”提请任命法律职务还实施了任前考察和公示制度,有效规范了任免工作,增强了实效。两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5名,加强了我市国家机关的组织建设。
4、代表工作不断改进。坚持把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与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设立了代表热线电话和接待室,对代表的来电来访做到有问必答,有事必帮;建立了就重要问题约见代表制度,先后就市容秩序整治、市区“网吧”市场管理等集中听取部分代表意见,取得了良好效果;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要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列席和参与,先后有70余位滁州市和我市人大代表列席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有200多人次代表直接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检查、视察和评议活动;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每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都要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印发代表小组学习、活动和指导性意见,并适时对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加以督查,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了人代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加强人代会议案和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本届以来共办理议案3件,代表建议189件,通过及时准确交办,明确办理责任和要求,采取措施强化办理和督查,成效逐步显现,解决了千秋路、三圣街道路、石梁东路下水道改造等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较好;积极引导和组织代表参加行风评议工作,全市有100多人次的代表被聘为各类行风监督员,直接参与具体监督活动,促进了我市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通过以上工作,从多方面为代表知情参政、履行职责提供了服务,创造了条件,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提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5、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一是打造学习型机关。制订学习计划、学习制度,注重学习方式和学习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人大机关每周半日集中学习和常委会会议法制讲座制度,安排人大干部赴外地培训、考察等渠道,增强了学习的效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按照人大机关干部同党委、政府干部“一样培养、一样使用、一样管理、一样要求”的指导思想,本届以来,市人大机关有7名同志得到提拔任用,同时安排干部双向交流8人,乡镇人大也有4名同志得到提拔和转岗任用;加强了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建设,新任工委委员38人;三是靠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把开好主任会议作为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关键来抓,不断完善集体领导,提高工作质量;修订完善了《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与一府两院领导联席会议制度》、《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制度》等一批规章制度,使人大机关工作每施一策、每行一事,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按规范操作;四是逐步完善办公条件,为人大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市财政在偏紧的情况下,积极支持人大机关更新装备,目前我市人大常委会的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程度大幅提高,建立了机关内部局域网,实现了与省人大的联网,在全省县级率先开通了人大网站。所有这些,都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断适应新时期、新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健康发展。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处于人大制度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第一线。多年来,乡镇和街道人大工作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直接指导下,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人大都能依法开好每年的人代会,审议和决定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闭会期间,紧密联系本乡镇的工作实际,组织广大代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多数乡镇都开展了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和对基层站所的工作评议,围绕人代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抓落实,帮助乡镇党委政府解决了许多农村基层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效促进了基层的发展和稳定;各街道人大工委能够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和同级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代表参与街道中心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每年都要召开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坚持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基层人大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分片会议,交流和指导工作,重要工作还实行上下联动,从整体上推进了全市人大工作。
7、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得到加强和改善。市委历来高度重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会会议每年都要听取市人大党组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全市人大工作的重要问题,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作为市委书记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我虽然不能做到对人大工作事必躬亲,但对人大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是非常关注的,重要会议和活动都坚持参加,平时与人大班子成员特别是与主持日常工作的同志保持经常的联系和沟通,和大家一道共同做好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对人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领导,使市委的决策意图能够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机关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行动。在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人大党组、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听取群众和代表意见、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党员同志的党性观念、政治观念和大局观念,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总之,市委对全市人大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对人大队伍是充分信任的。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刚刚在会议上受到表彰的“两先一优”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市人大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人大工作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政治文明的目标相比,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比,同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部分同志甚至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不高,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的各项职能,了解还不够清楚,支持还不够有力;贯彻省委[2004]20号文件还不够及时和深入;少数乡镇人大建设比较薄弱,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上还不能保证基本工作运转的需要;各级人大工作自身也还存在监督力度不够到位、人大干部自身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等。这些问题应当引起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最近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人大党组的汇报,就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进行了研究,形成了市委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我们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们党的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都已发生深刻变化。在新的形势下,党要实现从高度集中的统一领导向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转变,从主要依靠政策和行政指令向依法执政转变,就必须通过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善于通过权力机关的法定程序,将人民意愿转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善于运用民主和法制的手段,整合社会资源,规范社会秩序,凝聚社会力量。因此,能不能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重视人大工作,是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个时期衡量我们各级党委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
第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途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领导就是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组织形式,能够使人民更好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参加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能够更好地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人民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共同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能够更好地保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为了人民利益和共同的目标,协调一致地做好工作。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具有其他机关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大制定法律法规,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基本途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一府两院”及其组成成员实施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就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发挥人大作用的过程。
第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和谐社会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基本内涵,首要的一条就是民主法治,做到其中任何一点,都与我们人大工作息息相关。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营造稳定和谐社会环境,就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
最近,中央9号文件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全国人大成立5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经验作了深刻总结,明确了新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去年9月省委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作出《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滁州市委上个月16日召开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进行了全面交流、总结和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决定》精神,贯彻好省和滁州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使命感。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工作更好地履行职能
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关键是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完善执政方式,科学规范与人大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努力使这一政权组织形式更好地为实现党的任务和目标服务,自觉将人大工作作为党委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将人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式,抓紧抓好。
第一,要不断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党委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对本区域各项事业实行核心领导;人大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实施监督、任免干部,发挥代表的作用。党委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使人大能够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督促“一府两院”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协调解决人大行使职权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人大与“一府两院”在党委的领导下,形成既依法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理解支持、协调一致的局面。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形成制度,市委每年要听取1~2次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专题研究人大工作,对人大党组请示报告的事项要及时研究答复;乡镇党委每年至少要研究两次以上人大工作。市委在每届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对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各乡镇党委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联系人大工作,经常过问人大工作,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的,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相当的精力抓人大工作。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担任的,主持日常工作的人大副主席要列席乡镇党委会。今后市委凡召开全局性的工作会议、推荐和考评干部,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负责人,乡镇和街道人大的主要负责同志应全部参加。各乡镇、街道也要按照市委要求,落实人大干部的政治待遇。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努力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要支持各级人大依法行使职权。首先是支持各级人大行使好监督权。“一府两院”和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主动地向人大报告工作,对市乡两级人大组织的人大常委会成员或人大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评议、调研等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人大视察、检查和审议所形成的各类意见建议,要认真制定行政执行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实践证明,评议工作是各级人大开展监督的有效手段,要把人大的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作为常规性工作,进一步完善方式,增强实效。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开展评议工作,把人大的评议意见作为干部考核、管理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其次是支持各级人大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各级党委对于涉及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主张,凡属人大职权范围内、需要人民共同遵行的,都要作为建议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使之经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意志。市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对依法应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主动提请讨论决定。市人大常委会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抓紧修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使之更具可操作性。要尊重和保障代表提出议案的权利,对符合要求、属于人大权限范围内并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积极作用的议案,应予以立案,并作出有关决议。各级人大要加强调研、咨询、论证,确保作出的决定、决议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三,支持各级人大行使好选举和任免权。各级党委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支持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关人员统一起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到凡需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的干部,都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建议任、免职的理由,介绍有关人员情况。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要认真贯彻党的决定、决议,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的保证作用,带头贯彻落实党委意图。要支持人大常委会逐步完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了解情况以及供职发言制度,增强干部任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各级党委要加强对选举和任免工作的领导,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严肃党纪,依法办事。严格依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尊重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障选民和代表的合法权利。要尊重人大依法选举和表决的结果,并在任期内尽可能保持当选人员的相当稳定,对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三,要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要加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同人民代表的联系,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督政的渠道,为他们联系群众、执行职务创造条件。要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预算,适当增加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根据上级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乡镇人代会经费每年不少于1万元,并列入各级年初财政预算。标准镇、经济状况较好的乡镇,应根据实际需要,适度提高保障标准。人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其所在单位、部门必须给予时间、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各项保障。人代会议案、代表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渠道和形式,办理议案、建议是“一府两院”应尽的责任,各级政府和“两院”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的议案的建议,不断完善办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办理质量。
第四,要重视和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宣传。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作为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切实的计划,加大宣传的力度和深度,提高全社会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和有关重大活动,应及时宣传报道。市委党校、行政学校要把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纳入教学内容,增强各级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要加大人代会闭会期间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级人大要健全宣传队伍,巩固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手段,使人大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第五,要关心和支持人大自身建设。进一步优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换届时,市人大常委会及其领导班子中,既要有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同志,也要有专业知识水平较高的人才;既要有多年实践、经验丰富的同志,也要有适当比例的优秀中青年同志,其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同志能够任满两届,形成梯次结构,以保证人大班子的稳定性和人大工作的连续性。要重视和关心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培养、管理、选拔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同党委政府干部一视同仁,积极推进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干部的交流,进一步增强人大队伍的活力。通过轮岗培训、挂职锻炼、脱产学习等渠道,进一步提高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的组织建设。要认真落实省和滁州市委对乡镇人大人员配备的有关规定,换届时,乡镇人大主席可由党委书记、副书记担任,也可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同志担任。由党委书记担任人大主席的乡镇,应配备一名专职副主席;有条件的乡镇应配专职人大工作人员1人,暂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应配备兼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是与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同职级的干部,享受相同的政治生活待遇。各级政府要保证人大工作的必要经费,努力为人大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三、各级人大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当前,我市正处在大力推进东向战略、抢抓机遇、奋力崛起、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各级党委、人大,都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这里,希望全市各级人大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牢固树立党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人大要根据党委工作部署,明确工作思路,制订工作计划,把握工作重点,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要健全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并根据党委研究答复的意见,认真抓好贯彻和落实。各级党委对人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加强教育、管理,使他们能够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带头践行党的宗旨,发挥好政治核心和模范表率作用。
二是围绕工作中心,维护和服务好大局。各级人大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抓住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定、决议,并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保障民益的决策机制。要针对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以及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特别是要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纠正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的问题。不断保证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要加强对计划、预算包括部门预算的编制、使用财政资金建设重大项目等的审查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合理使用,确保公共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提高。要积极探索、尝试依法监督的各种有效形式,如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监督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帮助“一府两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共同推动落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三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各级人大要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地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要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学习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加强人代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参观、调研和邀请列席有关会议、参与述职评议、行风评议等有关活动,促进代表知情知政,提高代表履职水平。进一步完善议案和代表建议的督办制度,及时准确交办,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及时答复代表。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充分发挥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小组作用,创新代表工作方式,逐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代表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违法现象发生,维护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职责,自觉联系选民,主动接受监督,更好地在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加快发展和提高。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和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人大工作承担着越来越繁重的任务,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必须把加强各级人大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努力把我市各级人大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健全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人大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保证人大各项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在人大工作的同志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增强代表人民行使民主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要加强对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的正确有效行使。要正确把握依法办事与开拓创新的关系,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发展,在完善中提高,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我们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市委希望通过这次会议的召开,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能以新的思想认识、新的精神状态、新的工作举措、新的工作成效,谱写人大工作的新篇章,为我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倍加奋力、率先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建设文明开放和谐新天长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