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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市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意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8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2008729,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查建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天长市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国税、地税、财政等征收部门强化征收管理,财政收入质量提高,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预期目标,财税整体形势,必须给予充分肯定。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上半年入库税款中非即期税款占有少量比重。同时,由于人民币升值、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企业用工成本加大,企业的效益空间下降,再加上建筑、房地产等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对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

为进一步做下半年的预算执行工作,完成年初人代会批准的今年财政预算的任务,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1、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纳税、护税光荣的社会氛围。加强财源控制,坚持依法征管,做到应收尽收。行政事业单位的的房屋出租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应纳入预算管理,租赁房屋的部门单位要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要认真落实人代会批准的收入预算,确保9.5亿元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力争超收。

2、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要在按预算级次、按核定用途拨款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尽量减少结转,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在支出中要继续优先安排教育、科技、卫生、环保、社保及民生工程拨款。

3、加大监管力度,重视跟踪问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拨出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的监管,使专项收入用于专项支出,防止被挪作他用。要制定专项资金效果评价办法,资金使用单位要专题向市政府报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审计部门要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市政府应加强对各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管。镇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调整及决算须经镇人大批准,并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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