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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因为时间紧、任务重等原因,在推进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部分项目推进力度不够,未能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少数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设计不够周密,导致后期变更设计,造成一定的浪费;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大建设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群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晓程度还不高;对已投入使用的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措施还没有跟上。
为继续做好我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宣传,进一步营造城市大建设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建设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市民对城市各类规划能够逐步了解,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热爱家乡、建设天长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提升文明素质,增强大局意识;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为重点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紧盯目标,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各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和相关领导要根据年初确定的目标,进一步明确责任,倒排工期,细化任务,逐一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加强调度,对项目建设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抓紧解决,除了明确暂缓的重点工程外,要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
3、认真研究,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谋划工作。要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精心筛选和科学论证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浪费。要重视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库建设,及早谋划事关我市发展后劲的市政工程项目,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分期分批逐步实施。
4、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抓紧研究和落实已竣工的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确保市政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后保持整洁完好。要结合文明创建工作,针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严格标准,加强监管,确保重点工程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管,及时拨付,提高效益,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