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您现在的位置:天长市人大>> 人大工作>> 监督工作>>正文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8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振文讲话

视察市游泳馆

座谈会现场

 

 718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振文,副主任杨辅仁,副市长曾国辉参加此次执法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全民健身中心、同心社区、炳辉中学初中部、飞龙金属和新街镇石庙村等地,分别就全民健身场所和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民健身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组成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全民健身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思想重视,措施有力,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全民健身氛围日益浓厚,全民健身机构逐步健全,全民健身设施不断增加,全民健身服务能力逐步提高。

    执法检查组指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全民健身条例》,加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吴振文在讲话中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规划工作力度。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有效载体,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深入学习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重要性的认识,普及全民健身知识,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布局,满足全民健身场所和设施建设需求。二是要强化全民健身事业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同时严格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三是要关注重点人群健身需求。加强对各年龄阶段和群体健身需求的研究,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积极创造健身活动条件。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国民体质检测制度,切实运用好检测结果。四是要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力度。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对全民健身活动的指导、服务作用。巩固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在省内有品牌、滁州有位次、天长有影响、家庭有正能量的良好态势,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作者: 来源: